固定资产一般采用直线折旧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怎么计提折旧

 

  直线折旧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定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加速折旧法

 

  (1)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合计年限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逐年数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2)双倍余额递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则第一年折旧C<1>=X*2/N;

 

  第二年折旧 C<2>=(X-C<1>)*2/N

 

  第三年折旧 C<3>=(X-C<1>-C<2>)*2/N

 

  ··· ···

 

  最后两年需改为直线法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