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折旧年限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为3年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