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使用年限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