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与国家之间
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担负着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组织和管理社会活动等任务,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和公共设施等条件。为此所发挥的“社会费用”,须从受益企业的生产费用中扣除,从而形成具有强制性的纳税义务。
2、企业与出资者之间
是指投资者向企业投入资金,企业向其支付投资报酬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3、企业与债权人之间
是指企业向债权人借人资金,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4、企业与受资者之间
是企业以购买股票或直接投资的形式向其他企业投资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是体现所有权性质的投资与受资的关系。
5、企业与债务人之间
是指企业将其资金以购买债券、提供借款或商业信用等形式出借给其他单位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企业将资金借出后,有权要求其债务人按约定的条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
6、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
是指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在生产经营各环节中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所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
7、企业与职工之间
是指企业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8、企业与董事会、监事会
董事会决定企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和增减注册资本等方案,企业要为董事会支付董事会经费,因此,企业与董事会之间发生经济利益关系。监事会负责检查企业财务,企业执行董事会决议的一切财务收支,都要接受监事会的检查监督,同时企业也要支付一部分监事会经费,因此,也与企业发生经济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