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1、会计报表:
①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②利润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即利润或亏损的情况;③现金流量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情况;④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一定会计期间构成所有者权益各个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
2、会计报表附注:包括两项内容:
一是对会计报表各要素的补充说明;
二是对那些会计报表中无法描述的其他财务信息的补充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者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
下列各项未在与财务报告一起公布的其他信息中披露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
①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②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③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3、财务情况说明书包括:
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