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老师,为什么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公-账不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呢?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差额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两者的原理不应该是一样的吗
老师解答: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问题,
同学,你好!
原因为什么我就不说了,因为我也说不清,这个事14年左右的规定。
差别是,长投到可供,是从长投到金融工具(两个准则范围),可以认为是基础发生大变化了,所以处理的思路是相当于把长投全部卖出后重新买进可供。
持有至到期投资到可供,都是金融工具的内部的变动,所以认为本质没有太大变化,所以没有当成卖出处理了。
事实上这些准则就是一群专家参考老外的规定来制定的,很多原则就是会计信息的八个基本要求。
我们可以尝试去分析和理解,但是没有必要去深究,掌握怎么处理才是关键。
祝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