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固定资产问题,我在其他练习书上看到的题,有些疑问
固定资产相关问题
①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可能资本化,可能费用化,但不得预提或待摊。这句话是对还是错啊?但是以经营租赁租入的固资的改良支出不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予以摊销吗?
②”长期应付款”摊余成本是什么啊?
老师解答:
关于固定资产问题的问题,
同学,你好!
经营租赁的改良那个没问题;固定资产的大修理参照下面
(二)税收上固定资产改建大修的相关定性表述和处理规范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已提足折旧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以及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都属于长期待摊费用。
《实施条例》第二十八、六十八、六十九条规定:
1.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为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计入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2.固定资产改建支出:(1)所谓固定资产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2)已提足折旧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3)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1)所谓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是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是修理后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延长二年以上;(2)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三)会计上固定资产改建大修的相关定性表述和处理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以下简称《账务处理》),将固定资产的改建、修理支出分别归类为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和长期待摊费用(指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具体处理规范为:(1)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指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计入损益。
综上所述,税收上的收益性支出即会计上的费用化支出,而固定资产的改建和修理:(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分期摊销计入成本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则确认为费用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这在税收上和会计上都是一致的,一般不存在差异;(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建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计入损益,这在税收上和会计上处理方法也是相同的;(3)已提足折旧固定资产改建支出和属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税收与会计上资产定性不同,税收上作为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上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虽然税收上计提摊销与会计上计提折旧说法不同,但不会因此产生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与税收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四)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账务处理
1.如果大修理开始时即预计修理费用的全部或者至少有一部分符合资本化条件,则应采用与上述固定资产改建相同的处理方法,但最后结转在建工程时,应改为“按应予费用化的支出,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科目,按已完工程支出减去费用化支出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完工在建工程余额,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
2.如果大修理开始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支出资本化的可能,例如季节性或定期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发生仍应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但被修理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可不转入在建工程,大修理完工时,有确凿证据表明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部分,应从在建工程中转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且大修理其间照提折旧。
另外,还应根据大修理后的固定资产重新确定折旧年限等。
如果大修理完工时,经测试所有支出均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或达不到《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标准,则应将全部大修理支出从在建工程中转入当期损益。
所以,固定资产大修理从会计角度看就是符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可以理解成修理可以长期受益)。
另外,长期应付款的摊余成本=会计账的长期应付款减相应的未确认融资费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