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累计带薪缺勤分录,老师您好!累计带薪缺勤例题2的分录不是很理解。950名员工不管是否全休,都能享受年休假期间的全部薪酬,50名员工和950名员工一样,最后付的薪酬是一样的。请问2015年50名员工3.5天已休年休假分录是75000-22500=52500吗?
最后10人未休1.5天年休假的工资部分就不发了吗?不太理解原理,想知道整个的会计处理,望老师解答,谢谢!
老师解答:
关于累计带薪缺勤分录的问题,
同学,你好!
会计处理先不说。
原因先说一下。
这个题的意思是年假,不过不休,可以下一年休,不休也没钱给的意思。
但是企业估计只有50个人会把今年没有休掉的假再下一年休1.5天。
说到这里暂停一下,先说工资一般是怎么算的。
假如正常一年要干250天(没有考虑年假),那么每一天都会有薪水,就这样计算,如果你休年假了,只要不超过5天(假设,没有上年的遗留下来并且年假是带薪休的),这5天的工资也发给你。
假如你没有休这5天,不会另外发你工资,你在这5天的出勤会按照正常的250天来考虑计算,这样的话,休不休这5天在当年的薪酬确认上总额是一样的。
好,说到这里,再说那个预估的1.5到下一年休的事,因为这个1.5是超过5天的,所以这个1.5天在下一年的250天的工资总额里是不包括的,所以需要企业在当年的年底按照这个预估来确认相关的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等到来年休了这1.5天的时候算给员工(实际上还是按照250的总额发给员工了,因为多休的1.5天在下一年不算工资的,所以需要把上一年已经确认好的拿来发,这样一减一加刚好还是按照250发的)。
(注意,我这个250是假设的,目的是方便算日薪)
原理差不多就是这么回事!
你结合这个在去理解下郁老师的视频内容或是看教材196-197页。
祝学习愉快!
###谢谢老师,我理解了一些,但还存在困惑。不超过5天或未休年假的员工照常按250天(250天包含的5天年休假照常发)发工资;预估下一年多休1.5天的员工最后得到的工资总额也是250天的工资。
那老师,预估中10名员工本来在下一年才发前一年的1.5天工资,到后来不休作废了,那这10名员工得到的工资总额就不是250天了,是248.5天的工资吗?那这样制度会不会有点不合理啊……和第一种情况的员工都没有休够5天但未发放1.5天的工资。是不是我理解有误,望老师再次解答一下。谢谢!
^_^
###同学,你好!
意思是上一年假设休得年假不超过5天是拿了250的工资没错,但是假如1天都没有,那么也是拿250天,但是企业会预估你在下一年会把今年没休的会休掉1.5天,也就是说,下年这10个人上班的天数是250-5-1.5, 其中5天是下年的正常年假,另外的1.5是今年留到下年休的,所以下一年会按照250-1.5天发工资,那1.5天是上年已经预留好了,所以实际发的时候还是按照250一起发了。
如果后来没有休,确实是废了。公司发财了!
就是这样的。
这个制度的确有不合理的地方,就是不休假是出力没好处。但是这个就是假设而已,现实中可能比这个还不合理。
祝学习愉快!
###好的,谢谢老师解惑!
###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