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收到固定资产分录是,老师好,请问分录中为什么是5200+1600,想不出收到1600时候的分录了?我的感觉到是计入利润表呀,然后是增加收益,所以利润总额5200是在加了1600的基础上得出的,那应交税费就应该用5200-1600

老师解答:

关于收到固定资产分录是的问题,

同学你好。题目中给出条件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到年末仍未计提折旧;该补助是冲减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因此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是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的,在当期利润中加上1600(当期交税,以后少交税)。

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

从分录也可以看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少,仍未计提折旧说明计税基础仍按照固定资产原来的价值计税,到后期计提折旧,这部分差异会随着折旧结束而消失。

如果有什么问题欢迎继续提问,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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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你说的我懂了,但还是套不进题目里。我的思路还是,因为会计上减去1600,在税法上不承认,所以税法上要加回来,但这个1600是作为什么,让营业利润来减去它得出会计上的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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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思路完全是正确的,税法上要加回来。1600本身在当期不在利润表里体现的,体现的是1600*25%,交的所得税,以及相应的以后期间少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600本身后期会通过折旧(期间费用)在利润表上慢慢体现。

当期会计利润是5200(本年利润)。税务局来收税,一看公司账上有多出来1600,就对会计说,来,这1600万要缴税!所以会计只能缴啊,但账务上怎么处理呢。。。。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原来是5200*25%,现在还要再加上1600*25%。 会计就要想,这1600万当时是政府给我的,我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记到“递延收益”这个科目的,那么这就是会税差异,我现在交了1600万所得税(税务局觉得是企业的纯纯的收入啊),以后会随着固定资产的折旧消失。 比如税务局因为觉得这个固定资产计税基础是1000万,折旧10年,但政府补助了1600实际上账面8400,那么以后每期税务局觉得企业可以税前抵扣100万,我们实际上利润表里只抵扣了840(这是1600万对利润表影响的隐含体现),那我们每年就多抵扣160万,那么这1600万*25%的税就平摊到后面10年不用交了。

了解了上述过程,那么本年利润-所得税费用=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就包括当期应该交的实际上的现金流出(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和我们会税差异调整的部分(递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