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采购原材料入库分录,如果企业采购的原材料没有入库但也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就不能”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了,那应该怎么做分录呢?之后取得发票后又应该做什么分录呢?
老师解答:
关于采购原材料入库分录的问题,
同学,你好!
可以暂估入账
原材料已到,发票未到,货款尚未支付。
在此情况下,为做到原材料账实相符,应先按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计划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正式付款或开出承兑汇票时按正常程序借记“原材料”、“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
如果发票连续数月未到,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账处理,领用原材料时,仓库部门可按暂估价开具出库清单,财务部门凭此清单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账户,贷记“原材料”等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