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非衍生金融资产,老师,教材83页: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中有一条是在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是教材92页又提到:对于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如果企业(投资方)有意图和能力将该债券持有至到期,那么可以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想问下这两句话是否矛盾?

谢谢

老师解答:

关于非衍生金融资产的问题,

同学

对于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如果企业(投资方)有意图和能力将该债券持有至到期,那么可以重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P92中间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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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的疑问在于第92页第四条:对于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如果企业(投资方)有意图和能力将该债券持有至到期,那么可以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这一条和第83页的在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看上去是矛盾的,想问下这两条的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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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你很细心。区别在于,初始确认。如果初始确认的时候公司高层就很明确是可供,那么就按照83,不在划分持有到期。92说的是 开始 持有到期,后来化成可供,再后来又想持有到期,还是可以重分类作为持有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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