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分录,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控股合并

老股权不是出售,按账面价值转销……如果购买日当天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那这个“公-账”的差额也不确认损益吗?

老师解答: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分录的问题,

同学,你好!

2.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投资方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即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即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下列会计处理方法核算(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例如:5%(金融资产)→60%(成本法)

①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将按照该准则确定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成本】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等

投资收益【原投资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②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

例如:20%(权益法)→60%(成本法)

①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新增投资成本】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银行存款等

②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相应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

无会计分录。

2)合并报表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上,首先,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取得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取得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并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权益法)→60%(成本法)

①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合并报表层面,视同处置原有的股权再按照公允价值购入一项新的股权。

借: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日的原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

②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借: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③购买日计算合并商誉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合并成本=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的合并商誉=按上述计算的合并成本-应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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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