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分录,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应该视同销售,那确认支付时应付职工薪酬的义务减少记在借方,确认销售收入在贷方,可是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应该是可以抵扣的么,为什么是在贷方表示增加呢 借:应付职工薪酬

老师解答:

关于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分录的问题,

同学你好,

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应该视同销售,那么作为发福利的企业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分录里的增值税是销项税的概念,而不是进项税。比如企业将不含税市场价格100元的产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

那么分录应该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116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

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两步来理解

第一步:企业先将商品出售,那么企业能收到的税价合计数应该是116元,

第二步:企业用这116元支付了职工的薪酬。

这个产品由于是自产的,它的进项税是在购入原材料以及生产过程中进行抵扣的。

祝你学习愉快,继续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