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购进然后销售出去的分录,老师,我有一点混乱了。购进然后销售出去的分录:(1)借:原材料 100 进项税17 贷:银存 117 (2)借:银存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销项税额 34. 这样的话根本就没有抵扣啊,因为你购进的时候是用银行存款买了进项税的呀,虽然后面只需要交34-17=17,但你前面购进的时候加了17的进项税呀,所以最后税款还是34呀。

老师解答:

关于购进然后销售出去的分录的问题,

同学,你好!

你的分录不对!

是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进项的部分减少 应交税费了,因为应交税费是负债,借表减少!

就是这个借起到了抵扣的作用

你再立即一下

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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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知道应交税费是减少了,但购进的时候还是交的117呀,是100的货款加上了17的税款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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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你那个购进的不是你直接缴纳的啊!而是卖给你的人缴纳的。

这样说吧!

不含税100,含税117.你买进来

不含税200,含税234,你卖出去

你花了117,收了234,不是只收了200(再此强调一下)

一来一去你是不是多了117,然后你再缴纳 抵扣后的税17.最后你就会赚100.

你的问题是只算了你买东西负担的税,没有算别人买你的东西的时候也负担了税!

所以把税都不算,你就是赚100. 你也只是从多赚的117里面拿出17去交税了而已!

你再理理思路看

祝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