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开办费分录,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该怎样写分录啊?
老师解答:
关于开办费分录的问题,
同学,你好!
两种做法!
一般来说都是作为长期待摊来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先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未对开办费有明确规定,如以后无新的规定,则按照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即比照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原则,将不对损益产生影响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对损益产生影响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 年”。
因此,纳税人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应做好纳税调整工作,并建立“开办费税前扣除台账” 或备查登记簿,为以后年度准确申报税前扣除(调减)额打好基础。
祝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