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冲减资本公积分录,调整分录中为什么要用冲减A公司的资本公积来恢复B的留存收益?这个分录的效果和目标是什么?
老师解答:
关于冲减资本公积分录的问题,
同学,你好!
原则上是把这个同一控制当成一开始就已经控制了,如果是一开始就已经控制了,那么那个子公司的留存收益归于最终控制方的部分就会反映到合并报表上(实际上是会反映到未分类利润里面),而在新的合并方法编制合并报表时因为抵销分录的原因体现不出来这个留存收益,所以准则才会要求吧这个做一个恢复调整。
目前的准则是要求把盈余公积也调整出来。这一点和那个元的恢复思路有一点不一致。原来差不多就是这么回事,至于这个准则的规定这点不合理的地方(要求把盈余公积也调整出来)我们不需要去反对,只需要知道会计的要求是这样做的就好!
祝学习愉快!
###老师,那冲减的为什么是A的资本公积?
###实际上是冲减合并后的资本公积,但是也就和冲减A的没有什么差别。实际上只有A的资本公积可以用来冲减,其他的项目都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