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2017]233号)文件执行。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
需要开具报名费收据的考生,请于2018年12月13日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网上报名回执表到各市(州)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开具,逾期不补。
注意事项:网上缴费后考生本人必须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缴费是否成功,如缴费后仍显示没有报名成功,请及时与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考试报名结束后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