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日程安排通知已公布,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吐鲁番、哈密、昌吉州、博尔塔拉州、巴音郭楞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州、喀什地区考生,请在2019年11月7日12:00点-29日24:00点时间内报名,考试于8月29日开始,详细如下: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9〕6号)精神,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8月29日开始,现就新疆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以上学历。
除以上报名基本条件外,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新财会〔2018〕65号)第二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报名时完成2019年继续教育方可报名,否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二)报名方式
20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http://kjgl.xjcz.gov.cn/accNet/),选择“会计报名”栏目中“2020年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和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完成注册和缴费。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12:00点开始—11月29日24:00点结束,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12月5日。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考生需使用手机号注册、登录,完成会计人员信息变更采集后,方可进入考试报名界面,要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以便考试期间和证书发放时,个人基础信息资料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中设定的证照照片规格,因上传照片格式不符或上传生活照造成考试和证书管理中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交费成功后,应及时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需要发票的考生可登陆“非税在线缴费(http://finpt.xjcz.gov.cn/finpt/)→票据在线验证打印”,根据非税电子缴款书编号和身份证件后四位打印电子票据。
4.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报名、改报名、退费等事项。
5.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领取考试成绩合格单时,应按照报名条件规定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成绩。
二、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8月29日开始,具体安排根据报名情况和财政部要求另行通知。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四、考试大纲及考试辅导用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2020年度考试辅导用书。需要新大纲和新教材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通过关注“新疆财政”(xinjiangcaizheng)微信公众号,点击会计书店自愿购买。网购考试辅导用书由自治区会计学会提供邮费补贴,以EMS方式寄送考生。